[摘要]把珠三角地區符合條件的少數“巨型鎮”升格為市,在不調整行政級別下賦予相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大力推進強鎮戰略。向中央政府積極爭取新型設市模式試點。

省住建廳和省發改委就《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征求意見
廣佛肇、珠中江、深莞惠將各攜“小兄弟”擴展成新型都市圈
■本版采寫:新快報記者 牟曉翼
■本版繪圖:王云濤
到2020年,全省1300萬本省和外省農業轉移人口以及外來務工人員將實現“市民化”(落戶城鎮),同時廣佛肇、珠中江、深莞惠等三大都市圈將各自有了清遠、云浮等“小兄弟”,進一步擴展成為新型都市圈。昨日,省住建廳網站公布了《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征求意見稿(下簡稱《規劃》)?!兑巹潯肪幹平M決定從9月3日開始至9月18日止,向社會各界廣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穩步推進義務教育等覆蓋城鎮常住人口
《規劃》指出,到2020年,全省將完成約1300萬的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并對其余轉移人口提供相應的基本公共服務,穩步推進義務教育、養老醫療、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務覆蓋城鎮常住人口。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規劃》提出要從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方面,提供足夠的保障。
引導人口向珠江口西岸流動
《規劃》指出,珠三角地區要逐步實現在城鎮穩定就業的異地務工人員獲得與城鎮戶籍居民同等的社會身份和權利。但廣州、深圳要嚴格控制城市和人口發展規模。引導外來人口向大城市外圍新城和潛力地區轉移,適當提高珠三角地區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外圍節點地區解決人口市民化的相對比重,逐步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引導人口向珠江口西岸流動。
而粵東西北地級市則鼓勵就地市民化。同時,培育2個300萬左右的城鎮群和一批城區人口超100萬的中心城市,重點建設30萬?50萬人的中小城市以及5萬?10萬人以上的小城鎮,成為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重要載體。
全面放寬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落戶限制
《規劃》指出,全省要全面放寬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落戶限制,全面放開除廣州、深圳以外城鎮的直系親屬隨遷限制,全面放開除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以外的建制鎮和中小城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固定住所人員的落戶限制。繼續推行高技能人才入戶制度,完善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政策。
對本省進城落戶農民,以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林地經營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為基礎,賦予更多財產權利,推動農村產權交易公開、公平、公正、規范運行。對城中村和已經實行“村改居”的人口,要納入城市人口一體管理。
截至2020年總體目標逐個睇
★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73%左右,努力實現不少于600萬本省和700萬外省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外來務工人員落戶城鎮。
★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4%,全省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達到60%。
★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5%。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90%以上的省控斷面水質按環境功能達標,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高標準穩定達標,全省大部分地級以上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城鎮失業人員、農民工、新成長勞動力免費接受基本職業技能培訓覆蓋率達到100%,城鎮常住人口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率達到90%以上,城鎮常住人口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超過98%,城鎮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含棚戶區改造住房)覆蓋率達到20%左右。
★萬人擁有公共汽車達到10輛,城鎮公共供水普及率和城市燃氣普及率達到100%,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100%。城市家庭寬帶接入能力達到50Mbps以上,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
《規劃》關注要點
1.珠三角地區要逐步實現在城鎮穩定就業的異地務工人員獲得與城鎮戶籍居民同等的社會身份和權利,粵東西北地級市則鼓勵就地市民化。
2.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探索推行重大疾病特殊項目補助試點,完善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制度。
3.鼓勵向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購買義務教育服務,有序實現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與當地戶籍學生享有同等待遇。
4.把珠三角地區符合條件的少數“巨型鎮”升格為市,在不調整行政級別下賦予相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大力推進強鎮戰略。
5.研究擴大公積金繳存覆蓋面的措施,推進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和房租。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為群眾提供低息、長期穩定住房貸款。
全省今年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規劃》提出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規劃》提出,推進全省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具體表現在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民生方面。
教育: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率超98%
對于異地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學校,鼓勵向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購買義務教育服務,有序實現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與當地戶籍學生享有同等待遇。到2020年,實現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比例達到98%以上。繼續鼓勵各地采取一校多區、集團化學校、學區化管理等辦法,加快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醫療:工傷和基本醫保農民工全覆蓋
盡快實現工傷保險、基本醫保對農民工群體全覆蓋,推動異地務工人員養老保險關系省內無障礙轉移和跨省轉移接續。將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納入城鎮醫療救助。大幅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覆蓋面,強化流動人口的重點傳染病防控工作。逐步放開健康教育、疾病防控、預防接種等公共服務項目的戶籍限制。
住房:轉移人口落戶后可享公積金
建立以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和租賃補貼等相結合的多層次住房保障供應體系,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把入戶城鎮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鎮住房保障和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采用公租房、租賃補貼等方式改善異地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在異地務工人員較多的產業園區集中配套建設單元型或宿舍型公租房。探索將經過整治的城中村住宅規范化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將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與保障房建設結合起來,探索解決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難問題的新途徑。
就業:城鄉勞動者同工同酬
推動形成城鄉勞動者公平就業、同工同酬的制度環境。加強省、市、縣、街鎮四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完善街道、村等基層就業服務功能,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向小城鎮、向基層延伸。進一步健全培訓轉移就業機制。出臺實施新修訂的省級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補貼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擴大培訓對象至所有在粵城鄉勞動者。
社保:建立統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2014年底前加快啟動基礎養老金省級統籌。進一步縮小城鄉差別,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2014年全省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探索推行重大疾病特殊項目補助試點,完善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制度。
建立“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規劃》指出,要統籌制定全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方案。其中政府承擔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業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職工技能培訓投入,依法為農民工繳納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農民工按照規定承擔相關費用,積極參加城鎮社會保險、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等,提升融入城市社會的能力。
促進環珠三角外圍城市融入珠三角
三大都市圈再度擴展、建設三大增長極
《規劃》指出,廣東將要在繼續深化與港澳合作,積極培育廣深等中心城市,建設南沙、前海、橫琴等環珠江口國際灣區,強化珠三角區域經濟中心地位,以及打造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基礎上,促進環珠三角地區外圍城市融入珠三角地區,形成“廣佛肇清遠、云浮”、“珠中江 陽江”、“深莞惠汕尾、河源”的三大組合型新型大都市圈。此外,《規劃》還提出了建設粵東城鎮群、粵西城鎮群和韶關都市區三大增長極的新概念。
“廣佛肇 清遠、云浮”建成珠三角國際競爭力最強產業中心
該都市圈將重點強化金融、商貿、文教、科研、會展、通信、信息咨詢和旅游娛樂等綜合功能,加快重型裝備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物流業的發展,成為珠三角地區輻射能力最強的綜合服務中心和國際競爭力最強的產業中心之一。
在發展規劃中,廣佛同城化將是新型都市圈的核心區。向北拓展珠三角地區發展脊梁至清遠城區,向西強化都市圈的區域城鎮發展帶;沿西向區域發展軸帶,同時建設肇慶新區“門戶”功能。促進清遠市清城區與清新區一體化發展,向南建設燕湖新城、清遠高新區、蓮湖工業區等,加快清遠中心城區與廣州北部地區的融合發展。建設西江新城,促進其與云城組團、思勞-腰古組團(佛山<云浮>產業轉移工業園南片區)、六都組團(佛山<云浮>產業轉移工業園六都片區)的一體化發展,形成多中心組團式空間布局形態,建設廣東生態文明發展試驗區。
粵東城鎮群 建成多中心網絡化都市區
城鎮群范圍包括汕頭、潮州、揭陽和梅州四市。四市將促進區域城鎮發展從分散低效向集約高效轉型,加快汕潮揭同城化發展,形成多中心、網絡化的都市區格局,促進與梅州的區域協作,培育輻射帶動粵東北、贛東南和閩西南地區的重要增長極。
韶關都市區 建成現代生態都市區
該區將以韶關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為重點,建設“青山、碧水、藍天、綠地”的現代生態都市區,聯合清遠等市打造北江經濟帶,形成輻射帶動粵北區域發展的增長極,帶動北部山區綠色崛起。
粵西城鎮群 謀劃雙城協調發展
城鎮群范圍包括湛江市與茂名市市域。兩市將強化陸海統籌、區域統籌和產業統籌,建設“雙城”協同發展的粵西城鎮群,鞏固作為華南地區陸海統籌支點和大西南地區出海主通道的戰略地位。
“珠中江 陽江”定位為珠三角未來加快發展重點地區
該都市圈將依托港澳地區及珠三角核心城市,充分利用生態與文化資源優勢,抓住港珠澳大橋、深中通道、廣佛江珠輕軌等一批區域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契機,重點培育主城區的綜合服務功能和依托于港口運輸的臨港工業,穩步發展旅游業和物流業,提高城鎮產業的集聚與擴散功能,成為珠三角地區未來加快發展的重點地區。
該都市圈將盡快啟動深中通道及深茂鐵路(深圳至江門段)建設,形成差異化、特色化的東、西兩岸產業協同發展新格局。加快廣佛江珠輕軌、全面推動珠江口西岸都市區的城鎮、產業的協調發展,形成產業分工合理、城鎮集聚有序、功能相對獨立的多中心組團式發展格局。把珠海主城區培育成為區域性副中心城市,強化中山、江門主城區的綜合服務功能。整合高欄港、橫琴新區、廣海灣、翠亨新區等濱海岸線資源,建設宜居灣區。以碉樓、華僑文化和溫泉三大資源為依托,大力發展面向區域的,以文化旅游和觀光休閑為內涵的現代旅游產業和都市觀光農業,以旅游帶動現代服務業發展。
“深莞惠 河源、汕尾”: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生產服務中心
該都市圈將大力培育臨港基礎產業,積極發展以電子信息為主的高新技術產業,以金融、商貿、會展和旅游為主的第三產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現代制造業基地和生產服務中心。
通過建設前海、大空港等戰略節點,強化深圳主城區的輻射帶動能力和區域交通樞紐功能。增強東莞主城區的中心城市作用和綜合服務功能。強化惠州主城區的“門戶”型中心城市功能。向東依托深圳-惠州南-惠東-汕尾沿海城市發展帶,促進汕尾主城區、海豐城區、深汕特別合作區三大組團一體化發展。向北強化深圳-惠州-河源區域城市發展軸帶,保護萬綠湖生態環境,將東源縣納入中心城區,帶狀發展河源中心城區。
將試點“省直管縣”推行“強鎮擴權”
逐步取消農業、非農業以及其他所有戶口性質劃分,統稱“廣東省居民戶口”
《規劃》特別強調要統籌推進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財稅金融、城鎮住房、海域利用、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體制機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行政管理體制方面,則將試點“省直管縣”和推行“強鎮擴權”。
●人口管理:實現流動人口享有公共服務“一證通”
《規劃》指出全省要全面推行“一元化”戶籍登記管理制度。逐步取消農業、非農業以及其他所有戶口性質劃分,統一稱“廣東省居民戶口”,實行以居住地劃分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以職業區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同時拓展居住證社會應用功能,實現流動人口依法享有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險、法律援助、計劃生育、子女教育、衛生保健、職稱評定等權利和公共服務“一證通”制度。適時推進居住證與社保卡合并,推進來粵外來務工人員綜合服務。
●土地管理:嚴審特大城市中心城區新建用地指標
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主要用于重大項目、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嚴格審核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中心城區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對于閑置土地量大的城市要嚴控批地。到2020年,全省實施“三舊”改造總面積80萬畝以上。守住耕地、林地保護“紅線”,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護、基本農田分別控制在291.4萬公頃和255.6萬公頃以上。
●行政管理:把珠三角少數“巨型鎮”升格為市
合理劃分市、縣兩級政府事權,逐步調整現行市帶縣體制,推行強縣擴權,試點省直管縣。近期重點探索上級轉移支付專項資金打包統籌使用、省級直接給縣級單位下達土地指標,省級政府全面負責審批縣級單位各項規劃等多項改革。逐步改變當前土地指標由上級政府層層下撥的分配體制,建立“省??h、市保鎮、縣保村”的隔層政策保障制度,完善穩定規范的縣、鎮基本財力,土地保障機制。
把珠三角地區符合條件的少數“巨型鎮”升格為市,在不調整行政級別下賦予相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大力推進強鎮戰略。向中央政府積極爭取新型設市模式試點,將符合條件的鎮按照城市要求合理配置資源和統籌規劃建設,實行城市管理。
●住房管理:推進公積金支付首付和房租
探索通過房地產稅等措施,促進閑置住房出租。按“以需定建”的原則逐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量。建立保障房使用管理購買服務機制、物業服務費補貼和小區公共設施維護更新制度,加強保障房小區屬地管理力度,搭建政府和保障對象議事協商平臺。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調控機制,適當提高土地容積率,緩解市場供求矛盾和房價上漲壓力。
按照國家部署,配合做好房產稅等稅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商品住房交易信息發布制度,穩定市場預期。擴大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覆蓋面。研究擴大公積金繳存覆蓋面的措施,適時啟動公積金繳存使用立法,推進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調整,推進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和房租。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為群眾提供低息、長期穩定住房貸款。探索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盤活銀行沉淀貸款、緩解短存長貸矛盾。
●《規劃》內容查詢
在南方網、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粵建網)查詢。
●意見建議反饋方式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來信地址:至廣州市東風中路483號粵財大廈 郵編:510045
傳真:(86)20-83373570
電郵:yuedongxibei@163.com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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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86)20-8313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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