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
蓮花鎮人民政府社區保潔員1名。
招聘對象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處于無業狀態、有就業意愿和勞動能力,愿意到公益性崗位工作的鼎湖區戶籍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勞動力)。
招聘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紀違法記錄;
(二)具有從事簡單獨立勞動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勞動力)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本人必須到戶籍所在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創業證》和失業登記。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自愿申請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四)就業困難人員身份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
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和“就近、就地安置”原則,面向全區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勞動力)作為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
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發布
本招聘信息通過鼎湖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22—24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蓮花鎮人民政府
3.報名方式:自愿申請,現場報名,申請人按要求如實填寫《鼎湖區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勞動力)公益性崗位安置報名表》(附件),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公益性崗位。
4.報名所需材料:
(1)《鼎湖區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勞動力)公益性崗位安置報名表》一式三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3張復印件(需復印正反面)。
(3)《戶口簿》原件及3張復印件(需復印戶口簿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5)失業人員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及3張復印件。(需復印2、3、6頁)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對申請者材料審核后,確定用人單位安置的對象和崗位,按“就近、就地安置”原則,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老、弱、病、殘”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勞動力)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用人單位應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向社會進行公示(或委托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合同簽訂
擬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勞動力)經公示無異議后,應到用人單位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如就業困難人員(脫貧勞動力)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或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到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機會,以后將不再安置其到公益性崗位工作。
聘用管理
(一)聘用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
(二)聘用管理。受聘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需要安排上崗,接受用人單位職工管理相關制度約束,服從用人單位安排和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組織紀律和工作制度。
其他事項
本公告來源于肇慶市鼎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需查看完整公告或下載報名表,請登錄原文網址:http://www.zqdh.gov.cn/zwgk/xwdt/tzgg/zqsdhqrlzyhshbzj/content/post_2742037.html